校属各部门、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档案管理,根据《中国传媒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传法控字〔2021〕187号)文件要求,自2021年8月1日起签署生效的合同,承办部门应当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合同档案提交到归口管理部门备案(其中小额合同档案由承办部门负责管理)。
合同档案包括: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、合同审批单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授权委托书、往来函件、校内审核文件、合同相对方签约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补充协议、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、验收材料等与合同有关的文字记录、函件和资料等。
感谢大家对学校合同管理工作的支持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及时与我办联系。
特此通知。
法治与内控管理办公室
2022年2月28日